音乐大师刘家昌250万台币罚款未缴。 据《东森新闻网》报道,资深艺人刘家昌因违反台当局“选罢法”被罚款250万元新台币(约合536 941元人民币),缴款期限是昨天3月31日,但他并未到案执行,有可能被执行处限制出境,1日上午刘家昌为此来到执行处。 刘家昌在2000年“大驯期间,涉嫌在竞选倒数阶段擅自公布民调违反台当局“选罢法”,遭台北市政府罚款250万元新台币(约合536 941元人民币),一直迟未缴交,遭到行政执行处限制住居处分,刘家昌在3月19日亲自到执行处表达不满,痛批司法暴力,还说“自编自演,自说自话,最大的问题是法官,他怎么受理的,司法我瞧不起他。” 刘家昌表示,没有接过通知约谈,也没有开过庭,为了一次的选举,这10年来他遭尽羞辱,痛批司法暴力,亲自出面要讨回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