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李某某强奸案6名律师泄露未成年人隐私遭处理摘要:北京市律师协会对李某某案中泄露未成年人隐私的律师进行处理。被告律师周翠丽不服并发布申辩书。 北京律师协会的处分决定书 北京市律师协会20日发布消息称,近日已就李某某等5人强奸案中的6名律师,涉嫌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 李某某等5人强奸案中,有4名是未成年人。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为依法保护涉案未成年人的名誉,不得公开或者传播涉案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北京市律师协会曾于去年9月,针对李某某等人强奸案相关代理及辩护律师,涉嫌泄露当事人隐私、不当披露案件信息、不当发表贬损同行言论等违规行为,展开全面调查。历经3个多月调查,今天北京市律师协会作出处理意见。 李某某等5人强奸案中6名律师被调查处理,其中,被告之一王某的辩护律师周翠丽被律协点名。周翠丽在其微博上贴出了律协对她的处分决定书。处分决定书称,律协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认为,周翠丽律师有不当披露案情的行为,并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北京律协表示,根据《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纪律处分规则》的规定,会员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分决定书之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复查委员会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如被处分律师在申请期内提出复查申请,律协将在复查结束后分别向社会及行业进行通报。如被处分律师未提出申请,协会将根据规定,分别向社会及行业进行通报。(据中新网) 受处分律师网上发布申辩书 昨天,周翠丽律师在自己的认证微博中贴出“请允许我做一名尽责的律师——对《京律纪处(2014)第2号》文件的公开申辩”。文中称其在审理期间并没有公开笔录等案件信息,对律协的处分决定进行了反驳,并希望不公开审理制度不能盲目扩大保护范围。 “我没有在审理期间发布任何信息,我做到了保守秘密,让法庭充分独立审判案件。”周翠丽在微博中表示,她没有在审理期间公开发布笔录等案件信息,在法庭终结审理,已公开宣判后,她才对案件相关信息进行了公开。 “‘决定’凭空假想了法庭规劝的情节。”周翠丽说,在宣判时,她依法得到批准发言,但是却被粗暴打断并被逐出法庭。“关于法庭规劝的情景描述,请律协拿出证据来”、“在法院开辟的媒体采访专区,我一直听从现场维持秩序的民警指引”。周翠丽称,在媒体专区与记者交谈一段时间后,民警劝其回家,她立刻听劝离开。“如果曾有规劝,规劝我的是民警而不是法官。” “不公开审理制度要保护的是合法权利,不能盲目扩大保护范围。”周翠丽在微博中还呼吁建议立法及有权释法的各部门,尽早出台相应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