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地下水位降低,通辽市开鲁县万里大造林公司名下的部分成材杨树林长势不好。记者 贺 勇摄 奥一网7月7日讯 7月6日,“万里大造林”案的追逃工作有了新进展:当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发布消息称,原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市场监管中心主任陈晶投案自首,公安部B级通缉令上的4名“万里大造林”逃犯已经全部归案。 经内蒙古警方查证,2003年以来,万里大造林公司董事长陈相贵、总经理刘艳英等人以“托管合作造林高回报零风险”为诱饵,诱使全国3万多名群众投资所谓“速生丰产”杨树林,变相吸收社会公众资金,销售林地(林权)43万余亩,涉案金额达13亿元,已涉嫌非法经营等多种经济犯罪。 涉嫌传销、转移资金,露出犯罪马脚 内蒙古万里大造林公司2004年1月在内蒙古通辽市注册。此前陈相贵在辽宁也设立了万里大造林公司,经营一度非常“红火”。那么,公安机关是如何选择立案时机的呢? 内蒙古自治区处置万里大造林公司涉嫌经济犯罪案件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范新义介绍说,有关部门很早就开始关注万里大造林公司,但由于这家公司的活动具有很强的伪装性、隐蔽性和复杂性,影响了对它的适时定性。 2007年,公安人员掌握了万里大造林公司实行传销性质的销售提成模式的证据:公司通过招聘、洗脑不断发展业务人员,通过他们认购或介绍他人认购“林权”来获取非法经济利益。业务人员的报酬及晋级根据其销售业绩和发展下线人员规模来确定,各层级业务人员形成金字塔结构,自上而下逐级按比例提成并复式计算团队薪酬。 公安部门认为,如果不及时查处,会有更多的投资群众上当受骗,立案查处的时机也已成熟。 选择这个时机立案的另一个原因是,银监部门通报,在短短几个月时间里,万里大造林公司账户上约五六千万资金“不翼而飞”。这表明,陈相贵等人可能感觉到公安机关在调查他,已开始转移资金。 2007年8月22日,自治区公安厅对内蒙古万里大造林公司涉嫌经济犯罪案件正式立案侦查。 22日12时,办案民警在呼和浩特市的一家宾馆成功抓捕陈相贵。23日13时,专案组民警在通辽市对已被控制的刘艳英宣布刑事拘留。此后,全国相关省市公安机关也展开侦破工作,万里大造林各地分公司一些骨干人员相继落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