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翔与黎明经纪人宫庭海伪造央视公章获刑(图) 日前,有媒体报道黎明经纪人宫庭海因诈骗及伪造央视公章而被浙江永康警方拘留,并被判决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今日(13日),黎明经纪公司百仕活娱乐事业有限公司通过新浪娱乐发表声明,表示宫庭海并非黎明经纪人,宫庭海的一切行为也均与黎明本人无关。声明如下: 严正声明: 我公司百仕活娱乐事业有限公司就近日在网上有关“费翔与黎明经纪人宫廷海伪造央视公章获刑”之报道内容作出如下严正声明: 艺人黎明先生无论在香港内地或是国外,所属之经纪公司只有百仕活娱乐事业有限公司,而其经纪人也只有陈善之先生一位,故内文中所提及宫廷海先生为黎明先生之经纪人,实为错误报道,宫廷海先生绝非黎明先生之经纪人,一切有关宫廷海先生之问题均与我公司及黎明先生无关。 特此证明。 百仕活娱乐事业有限公司 13/08/2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