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7月31日通报,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6·2”爆炸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已经安全监管总局、监察部审核批准,认定为责任事故,对涉嫌犯罪的3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24名责任人分别依规依纪给予处分。 经调查认定,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非法分包的大连林沅建筑工程公司(以中国石油第七建设公司大连项目部工程七队名义)作业人员在三苯罐区一储罐罐顶违规违章进行气割动火作业,切割火焰引燃泄漏的甲苯等易燃易爆气体,回火至罐内引起储罐爆炸。 6月2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发生爆炸火灾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97万元。近3年来该公司连续发生多起同类事故,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