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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摘》文清被指有失道德 代言违法广告惹来网上指责声

 
 

本报讯 作为家喻户晓的前央视名嘴,文清离开主持人岗位后开始在演艺圈大展拳脚,不过,昨日她却被爆出恶接广告,不惜蛊惑观众,甚至代言违法广告。

文清被指有失道德

虽然在央视从业多年,但主持人广告禁拍令让文清少赚很多钱。去年下半年她离开央视后无职一身轻,开始以演员身份名正言顺大接广告。不过就在文清为诸多产品大肆“叫卖”时,其代言的某治疗仪广告却惹来批评。昨日有网友披露,该广告“一个劲强调视力的严重危害,‘恐吓’之后,文清姐姐拿着产品跳出来,说该产品非常非常先进,15分钟恢复视力”,“一看广告就是骗人的,说什么选穴准,因为人体穴道的电阻为零,上过初中的人就都知道,在常温下电阻为零的导体现在还没有找到呢”。对此,有网友批评:“挣钱无可厚非,但是利用名人效应,蛊惑老百姓就有失道德了。”

代言广告系违法广告

根据网友报料记者调查得知,文清代言的该广告在年中竟被国家相关部门列为违法广告。昨日下午记者致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方提供了官网查询。记者发现,早在今年6月份,国家药监局就将该广告列为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在其发布的《2006年第2期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汇总》里,该治疗仪等14种产品,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医疗器械广告,或者篡改审批内容发布广告,同时广告中也含有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内容。同时记者查阅该广告发现,文清曾经的央视主持人身份也被特别强调,某网上购物城登载的该产品广告里,醒目写道:“央视著名主持人文清全程见证视力提高过程。”

厂家称文清去年代言

文清代言的该广告让许多观众心动,但使用后也有不少人表示失望。有网友表示自己“就是看了广告动心。以至现在,我对文清由原来的喜爱,到现在的憎恨,撒这样的弥天大谎太不自重了。”也有人指出艺人拍广告可以,但“最重要的是保持职业操守,不要虚假夸大”。

昨日记者连线文清代言厂家办公室,对方表示文清“大约是在去年年底代言,邀请具体事宜由企划部负责”。对于违法广告,她表示是某地经销商出的问题,和产品无关。

文清演戏广告两不误

本报讯文清被爆代言广告“蛊惑”观众后,记者昨日连线其经纪人,却一直没有得到答复。不过记者同时了解到,文清自打当演员后,演戏和接广告两不误。

昨日,记者从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人事处了解到,文清去年8月辞去话筒,投身该中心开始专业演员生涯。不久前播出的文清荧屏处女作《十月怀胎》虽招致观众批评,但并不妨碍文清戏路飘红——今年5月,她与许亚军主演的情感商战剧《商界丽人》在南京开机,这是她第一次担任女主角;7月,文清又与刘晓庆、黄圣依等在河北涿州影视基地拍摄40集古装戏《日月凌空》。拍戏之余,文清广告代言也颇有斩获,从去年开始先后接拍的某口服液、某治疗仪等广告都在各地电视台热播。昨日下午,记者致电文清经纪人阳女士,想就违法广告问题采访文清,但其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发去短信也没有回应。

国外明星代言有限制

据悉,在欧美国家,形象代言人广告都被视为证言广告和明示担保。美国更要求广告的形象代言人必须是此产品的直接受益者和使用者,一旦查出不实,就要处以重罚。对于文清代言的该广告,许多人就在网上反映其效果并不像广告中吹嘘的那样神,“只不过有缓解视疲劳的作用罢了”。

日前北京市消协通过媒体发出《致社会名人、明星的一封公开信》,劝诫明星拒绝重金聘请的虚假广告和其他活动。针对明星代言涉及违法广告,圈内人士指出,“没有人说明星不能做广告赚钱,但一定要揣着良心、有责任感地赚。观众给了你信任,给了你赚钱的机会,你至少要还给观众不受欺骗的权利,做人要厚道”。

2006年08月22日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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