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淇“被代言” 舒淇除了是票房灵药,也是广告商的宠儿。37岁的她代言价码约2千万元起跳,效果极佳,颇受厂商青睐。最近淘宝网出现标注“舒淇代言”的脱毛膏,还把她的性感美背照印在包装上,十分吸睛,但她与经纪人昨立刻转发这则微博,表示照片被盗用,并澄清自己从未代言该产品,已采取法律行动。 内地厂商冒用明星肖像权的事件层出不穷,常有不肖业者盗用照片招摇撞骗、伤害艺人的形象。台湾第一名模林志玲在对岸人气火红,2009年东莞某妇科诊疗中心就拿她“6分钟护一生”公益大使的照片当堕胎广告,标榜2分钟无痛流产;而孙燕姿的宣传照也曾被深圳医院当成人工流产的活招牌。 歌坛天后蔡依林更是屡屡中招,厂商非法用她的MV宣传减肥品,湖南地区还出现她自创品牌的山寨店,气得唱片公司跨海提告。黑心业者宣传手法无奇不有,之前还利用艺人名字的谐音做宣传,如“泄停封”(谢霆锋)固精强肾的药品、“莫闻味”(莫文蔚)臭豆腐等,让人啼笑皆非。 赶拍《聂隐娘》 舒淇因保养得宜,曾有不肖业者声称她使用该品牌的去斑霜才有完美肤质,最近又有厂商冒用她的名号,在淘宝网贩卖脱毛膏和亮肤乳,售价介于28元至62元人民币(约138元至305元台币)。该广告文案还大言不惭写:“舒淇代言,信赖的品牌,一次见效。”她的经纪人昨立刻澄清:“从没代言此广告,伪造照片误导消费者,公司目前已交由法务部处理。”呼吁网友别上当。舒淇明天将返回剧组,继续拍摄侯孝贤执导的《聂隐娘》。 |